黑夜过后_黑夜之后争地盘打一生肖
1.《乱世法则—三国篇》袁绍的崛起:四世三公的变现
2.写动物小鸡的作文怎么写作文
3.日本战国初期北条家和尼子家是地盘最大的吗?
4.珍惜时间的名言
5.帮我编一个故事(好的有追加分喔)
6.关于元宵节的作文
吸血鬼和狼人为什么一直是对立关系呢
起源
玲玲说,吸血鬼传说起源于人们对血的恐惧与崇拜。 吸血鬼祖先-德古拉希伯来人对血的崇拜和恐惧形成了一种难耐的情结,一方面血是灵魂和生命的象征,而另一点上他们又把血认为是灾难不祥的标记。就象受蛇诱惑的夏娃,她的后裔从此有了月经,那被认为不洁净的伤口,所以,基督教认为,血同样代表着罪恶。 “我对以色列的孩子说,你们不可吃任何活物的血,因为那就是它们的生命,否则你们就会受到惩罚!”(摩西律法,《旧约·利未记》) 中世纪的基督教世界里,血仍然被赋予超自然的能力,同时它得到了鬼神学的和渲染,于是吸血鬼迷信正式出现登场——这迷信本身有很大的基督教煽动性,在当时甚至一些巫师和医生认为血有赎罪功能,同时出于对圣母玛丽亚的崇拜,他们是以处女的纯洁之血为药方来治疗和延缓衰老。 最早的吸血鬼形象难以确定,但一般来说有以下论点: 1.该隐(圣经,创世纪4:1-16),因杀兄弟而受上帝诅咒。他是亚当和夏娃的大儿子 2.犹大,出卖耶稣的门徒,后来因后悔而自杀(圣经,马太福音)。传说上帝使他不死,永远孤独,作惩罚。所以,现在的吸血鬼,都须保持神秘,永远孤独。 事实上,在18世纪前是没有现代意义上吸血鬼一词的。英语中第一次出现这个词是在1732年。有人认为,当时欧洲应该已经有吸血鬼神话了,那时爆发了大规模的狂犬病。 3、撒旦:撒旦其实是恶魔领袖的统称,而路西法是其中很著名的一位,他之前是天界的炽天使,叫路西菲尔,他在天界的地位是十分尊贵的,因不满圣子耶稣而不愿向他下跪,带领众天使叛逆于上帝,引发圣战,后失败被打入魔道,成为堕天使。 相传,罗马尼亚是吸血鬼的故乡。 4.传说,创造吸血鬼,也就是整个血族的,是莉莉丝(Lilith)。她最早出现在苏美尔神话中,是创造神,与耶和华一同创造世界。 她是恶魔圣母,掌握著与上帝光明与秩序相对的黑暗与混沌的力量,所以在许多中,她被写成血族女王。她是堕落天使撒旦的情人,与撒旦有了女儿名叫莉莉姆(Lilimu)。
历史渊源
血族之身 吸血鬼并不称呼自己为vampires,而通常自称为 Kindred(血族)。一个凡人要成为血族的一员,首先要经过“初拥”( The Embrace)的历程。也就是说,他必须先被一名血族成员吸尽身上的血,然后马上接受该血族反喂食身上的血,才可变成为新生的血族。初拥往往带来非常强烈的感受,夹杂着惊惧与狂喜的情绪,这经过会使该血族永难忘怀。 一旦成为血族的一员,便获得“不死之身”,或者说是一名“活死人”。血族是异于人类的生物,身体组织发生全然的变化。血族的牙齿可以任意抽长,虽然大部份的时候为了掩饰身份会隐藏起来。当血族吸血之后,会用自己的办法令伤口愈合以掩盖痕迹。血族的心脏停止跳动,但也可以控制自己心脏的跳动,体内的血液以扩散的方式流动,由于微血管已不再饱含血液,因此血族的面板特别苍白。有时候,甚至会在哭泣时流出血泪。血族可利用体内的血来治愈自己,当受到伤害时,体内的血液会集中到伤处,伤口附近泛出紫红色,很快即能痊愈。 血族不用进食,但需要不断吸取鲜血。当血族感到饥饿时,会对鲜血产生强烈的渴望,这种欲望的强烈程度,不是凡人能够领会的。但是他们只吸取恶人的鲜血,对好人只用点吸的方法。他们通常出现在大型舞会上,拥有读心和的本领,找出恶人取行动。 血族的克星(本族) 血族,主要是靠不断寻找鲜血为自己充饥,但是却有“吸血鬼猎人”这一特殊的存在。 吸血鬼猎人是厌倦了靠吸血为生的生活,所以进行洗礼,但是它本身已成为吸血鬼,所以洗礼不能完全净化,所以只是变成了吸血鬼猎人这一特殊的存在。形像的嬗变 起初认为要吸血的是死者需要活人以血献祭,但这几乎是所有原始宗教共有的说法,而且那些受祭者似乎只是灵魂或恶神。 明确是死于非命的人,肉体复活和要饮人血是在斯拉夫神话中,而该种吸血鬼和后来丧尸或者僵尸无异,只是单纯的恐怖的象征。 到了十八九世纪时,才有和丧尸或僵尸分别,主要表现为有自我意志,犹其是主人级的吸血鬼思想和常人无异的吸血鬼神话,在恐怖如德古拉伯爵等故事中,常被说成是有贵族衔头的主人(真祖),和被咬成为其奴隶的仆人(后来常以“死徒”或“患者”等贬义词称呼)等,吸血鬼也不再是真正的活死人,而是像死人般生活的长寿活人。 到了二十世纪中科幻试图了以科学角度解释吸血鬼: 我是,故事中未来人类普遍吸血鬼化,其中第二种吸血鬼自称为新人类的变种人,也是首次把吸血鬼看成是和现实世界的人并非同类的物种或种族,并和其故事中第一种吸血鬼化身为丧尸,一并成为了最近流行文化中活死人概念的主流。 同期的另一本科幻宇宙保卫队,首创了和人类完全不同的吸血的外星人,这种非人的吸血鬼设定也为动画血战系列使用(但“翼手”不一定是外星人,可能是地球上未知的智慧生物)。 而九十年代日本动画吹波糖危机中,首创了需要吸人血维持其生物组织的特殊仿生人(类似未来战士的设定)。 我是等科幻故事,提出吸血鬼可能是一种引致的基因异变,此说能解释被吸血鬼咬后会被感染的情况,以及吸血鬼的一些超越人类体能的能力。但并不能让吸血鬼带有魔法般的力量,如变身成动物或化成烟雾。 要在科幻中吸血鬼有更大的力量,需要在整体上有更复杂的设定,如:圣魔之血或吸血鬼猎人D等远未来型科幻中人类的吸血种族,或者吸血的外星人和仿生人等的类人类。 也有传说,吸血鬼的天敌除自身外,就是狼人。他们互相残杀,在速度、力量、智慧、攻击性、防御性都不相上下。 辈分阶级和名词
在血族的世界中,辈份便代表地位以及能力的高低。当然,由于血族不会衰老,所以实际活过的年纪和看起来的年纪没有关系。 上古者、第三代吸血鬼(Antediluvian)他们是最古早的吸血鬼,并且非常有可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生物。一般传说他们是该隐的孙子(第三代吸血鬼),没有人知道这是否只是传说,但可以确定的是,如果他们真的存在,而且介入了当代血族的事务,那么他们一定不会让事情善罢甘休。因为自古以来,便传说这些古老吸血鬼之间一直进行着千年圣战(Jehad),所有的后代血族在他们眼中都只是傀儡。他们只要说一个字,就可能造成整个血族间天翻地覆。在卡玛利拉习俗中,“Antediluvian”甚至是一个禁制的字眼。 长寿者、玛土撒拉(Methuselah):这是传说中的血族,他们活了一两千年之久,算是第四或第五代的血族。据说他们的身体在长年的岁月中,产生很大的变化。然而很少人确定他们是否存在,毕竟经过如此漫长的岁月,就算是不死之躯,也可能因为疯狂或厌世而毁灭。如果真有存活至今者,也必然不问世事,不会加入任何组织。而且,无庸置疑地,他们绝对拥有十分强大的异能。 长老(Elder):长老们通常已活了两百到一千年,他们拥有强大的能力,多半已在血族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掌握了相当权力。 仆人(Ancilla):新进成员经过五十至一百年后,只要奉守诫律传统,便可能受到长老们的关注。他们虽然还很年轻,但是已经具有相当的能力。这是进阶至长老的中间阶段。 不受管束者、叛徒(Anarch):有些叛逆性极强的新进成员会成为叛乱之徒。他们会因为叛乱的作为,而受到长老们的注意。但是他们不可能进入正式政治运作之中。 婴儿(Neonate)是刚被引介给亲王的新进血族成员,但还未在血族社会中闯出名号。他们是最年轻的血族,当代的Neonate通常是第十叁代之后。 贵公子(Childe)是还未被介绍给亲王认可的吸血鬼,他们也未被自己的尊长(Sire)所释放。通常Childe是被当作儿童般被尊长照顾带养。
吸血鬼和狼人为什么一直是对立关系从根上找他们其实是一对孪生兄弟,一个被蝙蝠咬了变成了吸血鬼,另一个被饿狼咬伤变成了狼人,后来二人又咬了别人,导致了吸血鬼和狼人氾滥,吸血鬼最开始把狼人当做奴隶和畜生,后来狼人反叛~两大种族开始了漫长的世纪战争~以上都是传说,具体资料参考《黑夜传说》1.2.3~
大众接受的版本是:狼人过去是血族的奴隶,后来挣脱了束缚,因此结仇(同上)
在西方传说中,吸血鬼与狼人一直是有仇的,在许多**中出现了吸血鬼与狼人争斗的场面,世仇延续了几千年。但在西方人自己都不太清楚自己老祖宗传说的情况下,各个影片就出现了不同版本的“世仇”。有这有那的,最为广大人民接受的版本是:狼人是上帝的在人间的执行官,而吸血鬼是魔鬼在人间的执行官,二者不能直接影响人类,这是上帝和魔鬼之间的协议,于是他们在人间的代言人执行他们的意愿,不能说二者是对立的,只是在维护一种秩序,这也是一种平衡,人类只有在这种平衡中才能生存。这一版本的**也是最多的。
还有一最无聊的版本:该隐和亚伯是亚当夏娃的两个儿子,该隐杀了亚伯(忘了为什么),上帝为了惩罚他,让他变成了吸血鬼(永生的那种),这位老兄闲的无聊就开始造子孙(别问我怎么造……现在的氏族就是从他的曾孙子辈开始的),他的两个儿子出生之后,一个被蝙蝠咬了,一个被狼咬了,成了这两个族群实际的祖先,之后就重现兄弟相残(好像又是上帝那老小子搞的)延续至今
吸血鬼与狼人关系 为啥是对头?在势力范围内是吧
**中更多的是强硬的把他们拉扯到一起
应该都是以消灭人类为目地的两类种族
当然在发展的道路上会给对方以障碍
都想除掉对方
这就是对头的原因
吸血鬼猎人为什么会捕杀吸血鬼?狼人和吸血鬼谁厉害?, 吸血鬼和狼人为什么是天敌血族,主要是靠不断寻找鲜血为自己充饥,但是却有“吸血鬼猎人”这一特殊的存在,简称“血猎”。他们多半是为了维护人类种族长存,对抗吸血鬼而存在的人类;也有少数是厌倦血族生活而投奔血猎的吸血鬼。也有传说,吸血鬼的天敌除自身外,就是狼人。他们互相残杀,在速度、力量、智慧、攻击性、防御性都不相上下。
吸血鬼日记 里 狼人和吸血鬼 有 关系吗没什么直接关系,应该说只要有吸血鬼的地方就有狼人 在吸血鬼日记里,狼人的咬伤对吸血鬼来说是致命的 但版本不同的话 就不一样了 比如说在真爱如血里,咬了就没事,而且狼人最喜欢的就是吸血鬼的血
吸血鬼和狼人为什么是宿敌
吸血鬼和狼人的设定涉及到多个影片和故事、传说,至于为什么是宿敌,原因也各不相同,
总体分为几类:1、活动范围都是在欧洲,2个强大势力都要争夺地盘,争斗发生。
2、吸血鬼奴役过狼人,狼人得到自由后联合人类一起多抗吸血鬼。
为什么狼人和吸血鬼一直都是死对头呢?在现实生活中,所谓“吸血鬼”正式的叫法应该叫做“血族”(redhard),据说他们是该隐的后代。由于大洪水,前两代血族都死掉了,现存最早的血族是第三代。血族长年以来在进行“千年圣战”,互相讨伐,争执不休,据说就是第三代血族在背后推动。血族是不种族,但是无论多么强大的血族都无法在太阳下不受到伤害。一般来说,不论圣水也好,银器也好或者是圣经也好,都不能真正伤害血族,甚至用银钉刺穿心脏也不过只是能暂时麻痹他们,不能杀死他们。 血族的特色是越老越强大,现存最平凡的血族大概是15代,和人类的能力相差不多,是最容易被赏金猎人和教廷杀掉的种类,长老级大概在9-11代,亲王级大约在5-7代,而残存的三代血族有比拟上帝的巨大力量,现在世界上任何人和物品都无法伤害他们。 血族一般是以人类的血液为生的,这要求他们长期居住在城市里,城市,尤其是大城市是血族活动的舞台。他们或者利用夜行能力暗地袭击人类,或者偷窃血库,也有一些豢养“血奴”人类来供给食物。血族依是否避世而分为“魔党”和“秘党”,互相对抗。 所谓“狼人”,应该叫做“人狼”,是一种古老的黑暗种族,他们拥有在月光下变身成为狼的能力。变身以后,他们的力量、反应速度和抗打击能力大幅度提升。事实上,就算不变身,他们的各方面能力也大幅度超越常人。但是人狼并没有不死的能力,受到的伤害如果足够强大,他们也一样会死。 由于人狼的特殊身份,他们常常居住在野外,靠捕食其他生物活着。但是因为人类越来越厉害,现代人狼实际上已经被人类逼迫的濒临灭绝,威胁不了人类。 人狼和血族虽然同样属于黑暗种族,但是关系不好,实际上可以说非常糟糕。血族自认为幽雅高贵,鄙视人狼的粗鲁;人狼深深为自己的相貌和能力自豪,认为血族只能依靠法术而不是力量取胜,同时甚至害怕太阳,也非常看不上。同时由于居住地的差异,双方一般是不相往来,一旦碰上必然会出现对抗的情况。古代人狼势力强大,数量众多,血族会在野外尽量避开人狼;后来城市扩大,荒野缩小,人狼被大批杀死,血族数量和能力又占了上风,人狼会尽量不进城市以避开血族。但是发展到现在,血族不断被教廷追杀,实力损失惨重,和人狼被数量庞大的普通人隔离,取的是互相老死不相往来的态度
为什么吸血鬼和狼人的关系会恶化?推荐你看《黑夜传说》和《范海辛》两部**,就可以详细了解狼人和吸血鬼之间的渊源。
狼人和吸血鬼之间的关系,狼人和吸血鬼谁更厉害狼人起源其实有非常多的版本,其中一种是:古世纪欧洲,大陆爆发瘟疫,人们纷纷死去,村落里一个名字叫做科维努斯的年轻人看到这样的惨状,为了生存下去摆脱瘟疫的困扰,自己经过研究生命的起源得到启示,后来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科维努斯的后代一共有3位,不幸的是3位中的一位被染过的蝙蝠咬伤,另一个被染了的狼咬伤,只有一位是完整的作为人的形态活了下来,他的两个兄弟由于染上产生变异,一位成为吸血鬼的始祖,另一位成为狼人的始祖。从此狼人和吸血鬼便在欧洲流传开来。
《乱世法则—三国篇》袁绍的崛起:四世三公的变现
张三和?李四?系狱友?,刑满释放?后,张三?在当地?招兵买马?成立?了组织。 后张三?与当地?另一个?暴力?团体?发生?摩擦?,与火拼接?。 由于?人手不足?,张三?向以前?的监狱?朋友?李四?求助?,李四?聚集?了王五等?8名社会?闲散?者参加?了这次?火灾?。 焦点?问题?李四?为?性质?组织?提供?动手?行为?能否?认定?为参与??性质?组织???
蚂蚁?的观点?认为?,为?性质?组织?提供?手段?,为?性质?组织?提供?临时?帮助?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参加??性质?组织?。 原因?如下?:参加?组织是指?成为?组织的一员?,接受?组织的领导?和管理?行为?。 参与??性质?组织?分为?积极参与?和一般?参与?。?
《处理??性质?组织?犯罪??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规定?:积极?参加者?是指?接受??性质?组织?的领导?和管理?,多次?积极参加?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参加严重?的?性质?组织?的犯罪活动?,
作用?突出?,其他?在组织?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其他参加者是指?除了?上述?组织?成员?以外?,接受??性质?组织?的领导?和管理?的犯罪分子?判断?行为?者是否?犯有?参与??性质?组织罪?,关键在于?认定?参与?行为?。?
认定?标准?1:是否?接受?暴力?团体?的领导?和管理?,根据?《纪要?》的规定?,无论是?积极?的参加者?还是?普通?的参加者?,都必须?接受?暴力?团体?的领导?和管理?。 这不仅?是必要?的主观?意志?因素?,也是判断?参与?行为?是否?存在?的重要依据?。?
主观?上没有?参加?意图?,客观?上也没有?受到?犯罪?组织?的指导?和管理?,被纠正?、雇佣?、收购?、威胁?、被?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支持?、服务?的人,不得?以参加??性质?组织罪?进行?处罚?。 本案?中,李四?为?性质?组织?提供?了暴力?团体?,王五等?参加?了?性质?组织?的单一?犯罪活动?,但他们?主观?上没有?参加?该组织?的愿望?,没有?参加?该组织?的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没有?在该组织?中担任?职务?和利益?,没有?受到?该组织?的管理?和纪律?的制约?,没有?受到?该组织?的制约?。?
因此?,不能?认定?其行为?构成?参加?暴力?团体?的罪行?。 值得注意?的是,加入??性质?组织?的故意?是否?知道?该组织?的?性质?不同?。 在本案?中,即使?李四?和王五等?人知道?张三?集团?是暴力?团体?的性质?组织?,李四?的提供?行为?和王五?的帮助?行为?也不?意味着?成立?了参加?暴力?团体?的性质?组织?,是否?有参加?的意图?。?
认定?标准?2:是否?符合?参加?暴力?团体?的形式?和实质?要素?,从司法?实践?来看?,随着?暴力?团体?的发展?和发展?,传统?暴力?团体?通常?拥有?的参加?仪式?也逐渐?简化?。 一般来说?,参与?行为?是否?完成?应以行为?者和?性质?组织?就参与?组织?问题?达成?思想?一致?为判断?标准?。?
常见?情况?如下?:第一?,加入?犯罪?组织?有明确?的约定?;第二?,行为?者履行?了加入?组织?的仪式?;第三?,行为?者要求?加入?,并得到?组织?或组织?的第一天?批准?或默认?;第四?,虽然?没有?办理手续?,但在组织?的领导?和管理?下,他们?实际上?参与?了组织?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行为?者开始?不知道?加入?的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性质?组织?。 了解?真相?后,他们?没有?退出?,并在组织?的领导?和管理?下参与?了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简单?来说?,参与?行为?可以?从形式?上简化?,但双方?必须?就是否?参与?和是否?认可?达成?实质性?的一致?。 此案?中,李四?和王五?没有?表达?参加?该组织?的意愿?,也没有?履行?相关?的参加?仪式?和手续?,不仅?不符合?参加?的形式?要求?,也不符合?参加?的实质?要求?,不能?认定?为参加??性质?组织?。
写动物小鸡的作文怎么写作文
十八路诸侯联合讨伐董卓,声势浩大的群殴活动,结果却是雷声大雨点小,董卓平安落地。
诸侯们却找到了新的对手,便是自己的盟友。讨董的终点就是互相开撕的起点。当然,思维也不能这么僵化。是说大家也能和平共处吗?想多了,说的是提前开撕也有可能。讨董联盟还没解散呢,兖州刺史刘岱就和东郡太守乔瑁内讧,刘岱杀死了乔瑁,兼并了他的队伍。其他诸侯都冷眼看着,见怪不怪,因为大家心里想的都是一样,巴不得联盟早散场。
既然如此,就散了吧!理由很简单,粮食吃光了。很难想象拥有那么大地盘的诸侯们会找不到粮食,但这实在是个再正当不过的理由。
诸侯们在讨董中都保存了实力。袁绍也不例外,他拥有最强的实力。只有曹操被打残了,孙坚被削弱了。诸侯们心中一定在暗笑,这两个傻瓜!可是谁也没能料到只有这两支势力笑到了最后,但这是后话。眼下大伙保存了实力,自然不是想着搞生产建设,而是想着输出战争。
于是公孙瓒向着韩馥蠢蠢欲动,袁术刘表撕成一团,稍后大家都将加入进来。
一片混战中,袁绍注定成为诸侯里的第一代霸主。仅仅因为他是诸侯联军盟主的关系吗?倒不是。一个人能够成功,自然是因为他具有别人所不具有的优点。
许多年后,人们只记得那些对袁绍失败的最关键评语,如“色厉胆薄”、“外宽内忌”、“好谋无断”等。这些是袁绍,但不是全部的袁绍。一个人若仅仅如此,是不可能有之前那么大的成功的。
有人说,袁绍的成功靠的是出身。
是,但也不全是。
如果出身能完全决定一个人,那么历史上那些出身高贵的人将个个都是龙凤之姿,王侯将相之才。可惜并没有这种现象。出身再好,个人努力也很重要,否则无法成为时代的佼佼者。
当然,袁绍的出身的确是他无法掩盖的优点,而且可不是什么黑夜里的萤火虫可比的,至少是天空中万众瞩目的大明星,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
众所周知,这出身可用四个字来形容——“四世三公”。这是个什么概念呢?我们知道,在古代形容官居极品的人,一般会用门生故吏遍布朝野来形容。这还只是一代高官的积累。而四世三公,则是四代高官的积累,时间会使之成几何级数效应。所以四世三公产生的并不单单是一个三公的四倍这么简单,而是十几倍乃至更多的积累。时间跨度长达百年(公元86年袁安为司徒起自190年董卓之乱杀太傅袁隗止),年龄跨度从将要入土的老头子到刚跨入世途的年轻人一网打尽。
东汉开朝至董卓之乱的165年历史里,其中104年由袁氏家族任三公执掌书写,牛不牛?而且,如果袁氏前代的三公退休之后再无人顶得上,可以说人走茶凉,破了道行。但袁氏的这个三公一直干到东汉终结,至少可以证明前面三代都干得非常成功,人走茶不凉。而袁绍与袁术后面又顶得上,证明第四代三公也干得非常成功。连续四世经营得如此成功,该收买了多少人心?积累了多少?
所以袁绍单以身世论,简直就是位面之子,书中内定主角。
但这是个很庞大的家族,并不只有袁绍一个青年子弟,却只有他一人收获了很好的名声。确切地说,是名满天下。
也许有人会说,背靠这么好的,还不会利用吗?那倒不一定,不信你去问问袁术。袁术比袁绍血统还正,他是嫡出,而袁绍只是个庶子。但两人开始创业时门生故吏却纷纷弃袁术而投袁绍。这是种能力。
其实仔细想想,袁术也算世家子弟中的佼佼者了。同样少年成名,同样干出过一番事业。但相比于袁绍,就是这么没有存在感,袁绍令其活在了自己的阴影之下。
在很早以前,袁绍就学会了笼络人心。所谓家世高贵,并不和得人心有必然关系。也许反被有识之士鄙视,得一句“肉食者鄙”的评价。而世家子弟由于出身优越,也往往会造成其理解他人、尊重他人的障碍。毕竟那些人低好几个阶层,在其眼中不过是牵马执镫的。
战国四公子之二的平原君与信陵君有过这么一段故事。平原君听说信陵君在交往赌徒毛公、酒鬼薛公后,对自己的夫人(信陵君的姐姐)说:“当初我听说夫人的弟弟是天下独一无二的人,现在我听说他竟然随便跟赌徒和卖酒浆的人交往。公子是个糊涂人罢了。”如果号称能得士的四公子之一的平原君都有这种身份偏见,那么何况其他贵公子呢?
所以出身高贵却能礼贤下士,并且精于打交道不出差错,真正收获人心,可谓佼佼者。整个战国时代,也不过出现了四位公子。
而汉末,则只有一位公子,就是袁绍。他能放下架子,结识有识之士,精于交往,得到了这些人的纷纷依附。不论后来人们怎样形容他“外宽内忌”,他得人确实有一套。最好的例子,是即便他后来败了,也仍有沮授、审配等愿意为他殉节。
袁绍年轻时的名声就已很高,发展到为十常侍所忌。中常侍赵忠曾说:“袁本初坐作声价,不应呼召而养死士,不知是儿欲何所为乎?”名声大自然太招摇,但反过来说,不被人嫉妒就是庸才了。十常侍的意见反应了袁绍的实力。
袁术继承的不过是血统,袁绍却以自己的实力继承了家族的核心资产——人脉、关系、名声、信誉等等。
名满天下,便可走遍天下都不怕。
拥有了这些的袁绍,有时不必自己开口,自然有人为他开路,为他挡灾。比如袁绍在跟董卓拔剑对峙、逃离京城后,董卓想追杀袁绍,这时董卓的心腹周毖、伍琼就出来劝说。结果袁绍不仅没事,反捞了个渤海太守的职位。这才是真正的“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袁绍逃到渤海时,孤身一人,只带着他的名声,没有钱财,没有地盘,没有亲随。虽说有个渤海太守的虚职,但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地头蛇都是极难缠的,何况还有个顶头上司冀州刺史韩馥猜忌防范着。
名声或许就像天上的浮云,没有实际价值,但或许是比黄金白银还硬的硬通货。袁绍是后者。一个能聚焦、调动的人,所拥有的名声里面含有无穷的价值。能一呼百应,甚至就像李嘉诚所说的,不是你去找生意,而是生意来找你。
只要一个契机,便能转化为实力。曹操送达的矫诏带来了这个契机,袁绍创业了。
所谓振臂一呼,应者云集,挡都挡不住,这可不是夸张。韩馥作为州刺史,曾试图阻挡这一切的发生,结果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袁绍从自己州里拉走一支大部队。我们知道有些人打过死人的名号,而袁绍活着时就有人打他的名号——州里人纷纷借他的名号起事,你说有多风光?当然大家也不是做好事不留名,而是背靠大树好乘凉。
于是袁绍集齐了最好的谋士,最优秀的猛将,拥有了最强大的队伍,成为讨董的一大实力派。别人的人才无非是捡漏,而袁绍的人才却是掐尖。后来曹操团队里很多核心骨干都是从袁绍公司跳槽过去的。袁绍不那么珍惜的人才随便投过去一两个,便足以让曹操惊为天人。
再接着袁绍顺利当上了诸侯联盟的盟主,而且还很能服众。没办法,不管别人年纪比他大多少,地盘比他大多少,盟主的宝座只认一个词——众望所归。
拥有最好的,却不懂得利用,和穷人有什么分别?而以袁绍前期的成长轨迹而言,不愧为利用的佼佼者。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讨董联盟说散就散了。但盟主袁绍很郁闷:这盟主还没当过瘾呢!当然这怪不了别人,盟主的位置可由变现而来,但驾驭群雄的能力还得靠自己。
更郁闷的是,诸侯们都回到自己的地盘当土财主去了,堂堂盟主却无家可归,虽然有军队,粮草却还靠韩馥接济着,这算什么事儿?
诸侯们都精着呢!讨董不积极,但抢地盘很积极。早把地盘割据殆尽,绝不会在地图上留下一块空白出来。袁绍的小伙伴曹操此时不也没什么地盘吗?早干嘛去了。这就叫输在了起跑上,因为那是一帮抢跑的家伙。
袁绍深深体会到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痛苦。早知道就该力促他们进攻,死几个诸侯再说啊!
怎么办?
如果袁绍是一般人,可要坐困愁城了。但他是袁绍。
袁绍这种资质的人,永远不怕起跑落在别人后面,因为他是从终点线开始起跑的。
盟主当得不好怕什么?一个项目失败而已。以袁绍的实力,还怕没有大项目做?要人有人,要关系有关系,要信用有信用,实在不行,再搞点潜规则。
既然地盘都被占了,那就去抢别人的地盘。这从来就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
但哪块地盘最肥,又最软,最好下刀子呢?
在袁绍想这个问题的时候,韩馥打了个冷颤。
在乱世当一块肥肉是什么感觉,这个就要问冀州刺史韩馥了。冀州是天下的大州,人口众多,钱粮充足,是称王称霸的最好根据地,只除了一样,老大不行。韩馥拥有这么好的地盘,却不能以此自保,反而朝不保夕。谁提起韩刺史来都是巴甫洛夫式的反应:两眼放光,嘴角流口水。谁都可以咬一口,谁都想咬一口。就因为弱一点便天天被人惦记,韩馥觉得真是太无辜了。
无辜吗?匹夫无罪,怀壁其罪,自古皆然。
最先流口水的是公孙瓒和袁绍。原因也没什么特别的,只因这两位离得最近。袁绍不必说,起事就在渤海,冀州是他兵马的故乡;公孙瓒占据幽州,和冀州是邻居,并且州里出产古代最快的交通工具——战马,串门非常便利。
两人本来是竞争关系,互相看一眼便要眼红的那种。这时袁绍的谋士逢纪却出了条妙计:暗中给公孙瓒送信,约好夹攻冀州,让他出兵。韩馥无能之辈,必定会请袁绍帮忙防守。那么冀州就唾手可得了。
逢纪这招叫做英雄救美,或乘火救火。找个人来扮坏人欺负美人,或放火,然后自己挺身而出扮演英雄。救完之后,美人自然以身相许了。纵然不肯以身相许,却也早已趁着别人需要搭救的空隙乘虚而入。
这条计策的关键是需要有个人来扮坏人。
公孙瓒收到来信,大喜。本来一个人打冀州还有点费劲,现在两家合作,那么拿下就完全不成问题了。至于地盘怎么分,自己先出兵的,那么在分地盘上自然就占据优势了。算盘打得如此完美,于是立刻出兵。
公孙瓒虽然本就想当这个坏人,却也还是中了袁绍的忽悠。因为说好一起当坏人,袁绍却转身扮起“好人”,把公孙瓒卖了。所以说不要太相信人,面对同一块肥肉,别人请你先动刀子,你要想想为什么。为什么他自己不先动刀子呢?先动手的未必占得先机,也许只是一块冲在前面的垫脚石。同时存在多方势力角逐,仅成为螳螂是不够的,必须成为黄雀,才能笑到最后。这需要超乎常人的判断力。
老实孩子公孙瓒的铁骑可不是吃素的。
韩馥急了。日怕夜怕,终究也挡不住别人磨刀霍霍。急忙召见自己的谋士商议。这时谋士荀谌出了个主意:公孙瓒很强大,锋芒无法抵挡。袁绍很强大,又是将军的老朋友,可以请他来共同管理冀州(“同治州事”),他一定会厚待将军,那么就不用怕公孙瓒了。
既不分析排兵布阵,也不策划奇谋妙算,而是一个劲儿替袁绍说话,真搞不懂这算什么谋士,倒更像袁绍的间谍。不错,这就是四世三公的影响力。荀谌等人虽身在韩馥这边,心却早已在袁绍身上,替他说话了。别人的心腹谋士都站在他这边替他说话,这样的人能不成功吗?
病急乱投医,韩病号决定派人去请袁医生。
一般来说,当一个人将走向错误的道路时,总会有人站出来提醒他劝阻他,但结果无非是证明这人的判断力有多差劲,对正确的建议视而不见。韩馥糊涂怯懦,荀谌暗怀鬼胎,但冀州还是有明白人的。这时长史耿文等人站出来劝谏说:“袁绍不过是一支势单力薄、穷途末路的军队,依靠我们才能生存,断绝依靠立刻饿死。为什么要把冀州让给他,引虎入羊群呢?”
事实自然没有这么夸张,袁绍还是很强大的。但这番劝谏也指出了袁绍的一定弱点,说明己方还没到束手就擒以身饲虎的地步,还是有一搏之力的。
一个人的昏愦并不是因为没有正确建议,而是因为判断力差,有了正确建议而不懂选择。所以当领导判断力是第一位的。
韩馥显然不具备一个领导者所要求的合格的判断力。他说:“我本来是袁家的老部下,又没有袁绍有才能,古人择贤者而让之,你们为什么要嫉妒呢?”他坚定地认为自己的判断是对的,自己这是让贤的行为,而且是讲感情的行为。
袁绍于是入主冀州。
袁绍得以入主冀州,除了巧妙的计策外,也是四世三公信誉与的变现。
这条计策也并没有多高明,无非是两头骗,骗完公孙瓒又来骗韩馥。但妙就妙在骗得那么合情合理。有这么一则故事。一个人对一个农民说,我能使你的儿子当上洛克菲勒的女婿。农民说:“好!”于是这人带着农民的儿子到了洛克菲勒面前,说:“这个年轻人是世界银行的副行长,希望你招他为女婿。”洛克菲勒想这是个很有前途的年轻人,同意了。这人又带着农民的儿子去见世界银行的行长,说:“这个年经人是洛克菲勒的女婿,希望你任命他为副行长。”行长想洛克菲勒的女婿将拥有很多,也同意了。中间几乎看不出逻辑破绽。
这世界上有两种话最合情合理。一是真正的道理合情合理,二是动人的谎话合情合理。可以说正好两个极端,却具有同样的外表。真理是天使,谎话是魔鬼伪装成天使,不伪装得很美好怎么能把人骗住呢?所以不要以为合情合理就一定可行,其结果可能是骗死人不偿命。
普通人的生活中,骗人是要付出代价的。诚信受损、被人唾骂之类。但实力足够强大之后,骗人就是让人付出代价。所以面对一个实力强大的骗子,做好防骗工作非常重要。
再精致的,也会有其漏洞。
袁绍的里面有什么漏洞呢?韩馥打不赢公孙瓒,袁绍实力强大,请袁绍过来就打得赢,这句是真的。彼必厚待将军,同治州事,这句是的。
至于为什么是的,韩馥将很快就会知道。当他把自己的基业拱手让人之后,那种认知将是刻骨铭心的。
袁绍到了之后,开始“同治州事”。给这位自己家的老部下安排了一个奋威将军的虚职,又派自己的几大谋士掌管事务,把韩馥的权力全夺走了。韩馥在岌岌可危的情形下,懊悔、害怕,向袁绍请求离去,到了陈留太守张邈那里,袁绍当然没有挽留。这就是韩馥所相信、所期待的“同治州事”。
“同治州事”只是存在于幼稚者的幻想里。正如两宫太后共同垂帘听政,最后只剩下一宫。**《》里双龙头制度,最后也只剩下一个龙头。这种制度在设计之初就是不切实际的政治构想。王座上同时坐不下两个人,一国之内从来没同时制造两顶王冠。即便起初真心实意的同治州事,也会发展到纠纷不断,何况强者必定要求权力的最大化来保证自己的领导与安全。
那么“厚待将军”呢?即便不同领州事,也该善待一下韩馥吧?毕竟人又是老部下,又这么讲感情,有这么一份让出地盘的大功劳。
这也只是想当然。政治,不是寻常的人情交往,你对他好,他就一定感激你、厚待你什么的。他的抉择是根据政治局势决定,私情只是很小的考量。《雍正王朝》里,雍正在已经赢得继位权、尚未登基、暂返潜邸时,十七王爷求见。雍正欲见,邬思道劝止说:“天子无私事,只有公事。”确实,政治家是没有私事的。当公事和私情相冲突,牺牲的必定是私情;当两者相统一时,照顾私情也仅仅是因为公事允许。所以政治家公事第一,且只有公事。
在这里,韩馥的私情显然与袁绍的公事(政治大局)相冲突。得到冀州这块地盘后,袁绍必然寻求安全、巩固,这是袁绍的冲突。本来掌控这么大的地盘就挺难,谁想要风险呢?韩馥继续待在这儿就是风险。韩馥毕竟是旧主,而袁绍违背承诺名不正言不顺;毕竟韩馥还有一大票旧班底,这些人必定对失去权力不满,什么时候乘机闹事也正常。韩馥的存在就是潜在的动荡,所以韩馥必须离开。这种诉求也不是袁绍一个人的决定,而是他整个势力的诉求,是他处于这种政治局面的必然抉择。纵然他对这位老部下有感情,也只有在公事下牺牲。
何况袁绍对韩馥并无感情。韩馥的如意算盘在于认为袁绍很“贤良”,所以“择贤者而让之”,走的是“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或“投之以桃,报之以李”这种投资模式。这种模式得以成立的内核在于感情,如果袁绍果真贤良,韩馥也倒还可以有一点立足之地。可惜袁绍这人是典型的外宽内忌,上位之前,他只露出外宽的一面,吸引了别人,登上高位之后,便逐渐露出内忌的一面,不能容人,别人发现时已经迟了。所谓礼贤下士、贤良,只是外表与手段。韩馥缺乏识人之明。看错人是有风险的,尤其乱世,有可能看错一人就令自己丢掉性命。
既误判大势,又看错个人,韩馥投资失败、血本无归,不是很正常的吗?
韩馥逃到了张邈那里,然而袁绍并没有就此打住。袁绍派了一个使者到张邈处,有事相商,和张邈附耳低语。韩馥在座位上看见,便自杀了。
表面看来,这是韩馥自己疑神疑鬼,袁绍本没有想杀他,他自己作了惊弓之鸟。真的是这样吗?
明知对方惶惶不可终日,时刻担心索命使者的到来,如果真有别事,派遣使者正该问候一下,用以避嫌,然而并没有。反倒把人安排到席上,故意当面窃窃私语,用意还不昭然若揭吗?这就像后来曹操送荀彧空食盒一样,不过是不用刀、手上不沾血罢了。古人在这种事情上手段是很高明的。
韩馥作为第一代诸侯,下场是在厕所里用刻字的小刀割脖子自杀。这种行为即使称不上壮烈,也可以说是惨烈。韩馥是个怯懦的人,一个怯懦的人选择死得这么惨烈,大概心中充满了相当多的羞愧、悔恨吧!
韩馥解决了,剩下的是袁绍和公孙瓒这两个中国合伙人的故事。
合伙有两样困难。一是同心协力困难。所谓三个和尚没水吃,一合作起来,总是想着自己少干点别人多干点。一是瓜分利益困难。许多公司壮大之后,总有资深合伙人丧失股份,被踢出局的情况。
公孙瓒遇到的是第二种困难。袁绍顺利拿下冀州,公孙瓒自然很高兴,派自己的弟弟公孙越来让袁绍兑现承诺,瓜分冀州。袁绍不想给也就算了,居然派人半路埋伏,把公孙越射死了!虽然冒董卓的名义,但谁都知道这是栽赃嫁祸,董卓不远千里地派人来射死公孙越干什么?太闲了吗?别人是恶人先告状,袁绍是恶人先开枪,所以恶人这东西,是很难理喻的。
公孙瓒怒了,智商受侮辱加丧弟之痛,让他怒得头发冲冠。即刻起兵报仇,兼抢地盘。接着就开始了被袁绍按着暴揍的日子。
这是一个穷二代被富二代碾压吊打的悲惨故事。
公孙瓒也不算穷二代了,算女婿党。但相比于四世三公的袁绍,他就是个穷人。
袁绍各方面都压公孙瓒一头。谋士更多、猛将更猛自不必说,连朋友圈都更高大上。诸侯混战模式下,公孙瓒本可以撑得更久一些,因为谁都要保护好自己的后背,无法全力进攻。可是袁绍的小伙伴曹操太生猛了,二人结盟,见谁灭谁,很好地保护了袁绍的后背。而公孙瓒的朋友圈呢?当年的同窗刘备倒是个人物,可惜还远未发迹,倒还要靠自己接济过日子。于是袁绍就那么一直安心一意地暴揍着公孙瓒,直到其走投无路为止。
有背景,创业就是这么义无反顾,一心投入,不必瞻前顾后。
本质而言,袁绍之所以能成为霸主,在于模式比其他人先进。
韩馥、公孙瓒都属于第一代模式。率先拥有一定的,风云际会下,站在风口就起飞了,成为诸侯。成为诸侯后,韩馥仍然只拥有地盘,无法发掘利用人才,所以弱小,公孙瓒个人比韩馥强一点,有武力值,但强得有限。而袁绍却能大量吸引人才,谋士猛将云集,自然远胜前者。这不是个人的比拼,这是集团比拼模式。袁绍开创了第二代模式,技高一筹。
直到遇到曹操的第三代模式之前,袁绍都是无敌的存在,当之无愧的北境之王,最具主角相的那个人。
至于第二代模式与第三代模式之争,在后来郭嘉发表了著名论文《十胜十败论》之后,方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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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战国初期北条家和尼子家是地盘最大的吗?
1. 写小鸡的作文怎么写
我原来有一只坚强、活泼而又可爱的小鸡,它有一只红红的小爪子,羽毛滑滑的、软软的,像金**的毛毯一样,一双眼睛黑亮亮的,看上去很有精神,特健康,尖尖的小嘴上有两个特别的小孔,那是它的鼻子,它还有两个柔柔的小翅膀,叽叽的叫着,叫声特响亮,特别惹人喜爱! 我的小鸡叫声响亮,爱吃小米,吃米的速度特快,一眨眼功夫,它就能吃三粒或四粒米了,跑步也非常快,渴了就喝清水,并且是凉的,小家伙声音脆亮,动作麻利,跑到这、跑到那,和我逗着玩,开心极了。
和它在一起总是精力充沛又开心!总是有一种健康、向上的感觉。 我想在附近的小树林里捉几只小鸟或麻雀来陪它玩,但是,一位叔叔对我说:小学生应该懂得保护动物、爱护动物。
听了叔叔的话,我放弃了捉鸟的想法,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妈妈说,再买一只小鸡不就行了吗?对呀,再买一只不就得了吗? 记得有一次,它和我一起玩,我一不小心踩住了它的一只爪子,可它没叫,我发现后,非常心疼我的小鸡,但它没吃药,也没涂药,自己就好了。 还有一次,妈妈带我和我的小鸡去草地玩,我不知道它在我背后,我一躺,妈妈忽然说:“别躺,快起来,小鸡在你后面”,我立即站起来,可是小鸡已经满嘴是血……,我心疼地把它抱在怀里,坐在草地上,哭着给它唱了许多好听的歌,每唱玩一首,它就叽叽叫几声,好像在说:“你唱的真好听”,然后它就无力的闭上了眼睛,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流。
我捧了它几个小时,才依依不舍地放下,把它放进一个小白盒里……,真没想到,第二天它竟又蹦又跳的了。 过了些日子,我和爸爸带着小鸡去花园里玩,我摘了几朵美丽的野花放在地上,小鸡围着花朵转来转去,叽叽地“唱着歌”,我看它玩得很快乐,就和爸爸一起捉蜜蜂玩,后来就回家了,直到吃饭时我才忽然想起我的小鸡还在花园里,但是我找了一遍又一遍,也没有找到,我哭得喉咙都哑了,当时我想:“这是老天爷把这只小神鸡送给我的,让它来到我身边陪伴我,给我快乐,但是老天爷看见又有一个小孩想要小鸡,比我细心,就把它送给那个小孩了”。
现在,不知道它长大没有?不知是母鸡,还是只公鸡呢?如果是母鸡,就会下蛋,一定会生出很大的蛋,生出的小鸡也一样坚强、可爱,如果是只公鸡,它就会打鸣,打鸣一定很响亮! 小鸡,我的小鸡,你现在在哪里呀?多希望你能再回到我的身边呀。
2. 写一篇写动物鸡的作文
我最讨厌母鸡了,在我的眼里母鸡就是一个小偷,每天都是不劳而获,什么也不干,只想着地上有没有好吃的东西,可是他吃起东西来比谁都快,把肉一啄一啄,嘴巴嚼的很快,写动物作文 母鸡。
没过一会儿,一块较大的鱼肉基本上就被它吃完了。 它兴奋的时候最可怕,就像吃了的疯子一样:它先扑一扑翅膀,然后用劲一蹬,翅膀使劲的扑打,把翅膀里的灰尘都带到了空中,呛的我直咳嗽。
等灰尘散开后,我发现母鸡已经飞到了4米左右高的屋顶上。我情不自禁的连声称好:“真不愧是一直强壮的老母鸡!” 在我眼里母鸡又是一只慈爱的母鸡,小学生作文《写动物作文 母鸡》。
在我们吃完饭的时候,母鸡带着一帮鸡雏过来吃我们留下的残渣剩饭,母鸡先啄一啄渣子,然后放到鸡雏的前面给鸡雏吃。没过一会儿,每只鸡雏都吃的饱饱的,就只有母鸡自己一个挨饿。
如果有鸡来抢食,母鸡一定冲过去,绝不让其他的鸡抢到食物,也不让其它的鸡碰它自己的鸡雏一根汗毛。 现在我再也不讨厌母鸡了,因为他有一颗慈爱的心,一颗勇敢的心。
那它必定就是一个大英雄,一个伟大的母鸡英雄!相关专题:[动物][状物作文] 〔写动物作文 母鸡〕随文赠言:失败是什么?没有什么,只是更走近成功一步;成功是什么?就是走过了所有通向失败的路,只剩下一条路,那就是成功的路。。
3. 写一篇写动物鸡的作文我原来有一只坚强、活泼而又可爱的小鸡,它有一只红红的小爪子,羽毛滑滑的、软软的,像金**的毛毯一样,一双眼睛黑亮亮的,看上去很有精神,特健康,尖尖的小嘴上有两个特别的小孔,那是它的鼻子,它还有两个柔柔的小翅膀,叽叽的叫着,叫声特响亮,特别惹人喜爱!
我的小鸡叫声响亮,爱吃小米,吃米的速度特快,一眨眼功夫,它就能吃三粒或四粒米了,跑步也非常快,渴了就喝清水,并且是凉的,小家伙声音脆亮,动作麻利,跑到这、跑到那,和我逗着玩,开心极了。和它在一起总是精力充沛又开心!总是有一种健康、向上的感觉。
我想在附近的小树林里捉几只小鸟或麻雀来陪它玩,但是,一位叔叔对我说:小学生应该懂得保护动物、爱护动物。听了叔叔的话,我放弃了捉鸟的想法,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妈妈说,再买一只小
鸡不就行了吗?对呀,再买一只不就得了吗?
记得有一次,它和我一起玩,我一不小心踩住了它的一只爪子,可它没叫,我发现后,非常心疼我的小鸡,但它没吃药,也没涂药,自己就好了。
还有一次,妈妈带我和我的小鸡去草地玩,我不知道它在我背后,我一躺,妈妈忽然说:“别躺,快起来,小鸡在你后面”,我立即站起来,可是小鸡已经满嘴是血……,我心疼地把它抱在怀里,坐在草地上,哭着给它唱了许多好听的歌,每唱玩一首,它就叽叽叫几声,好像在说:“你唱的真好听”,然后它就无力的闭上了眼睛,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流。我捧了它几个小时,才依依不舍地放下,把它放进一个小白盒里……,真没想到,第二天它竟又蹦又跳的了。
过了些日子,我和爸爸带着小鸡去花园里玩,我摘了几朵美丽的野花放在地上,小鸡围着花朵转来转去,叽叽地“唱着歌”,我看它玩得很快乐,就和爸爸一起捉蜜蜂玩,后来就回家了,直到吃饭时我才忽然想起我的小鸡还在花园里,但是我找了一遍又一遍,也没有找到,我哭得喉咙都哑了,当时我想:“这是老天爷把这只小神鸡送给我的,让它来到我身边陪伴我,给我快乐,但是老天爷看见又有一个小孩想要小鸡,比我细心,就把它送给那个小孩了”。
现在,不知道它长大没有?不知是母鸡,还是只公鸡呢?如果是母鸡,就会下蛋,一定会生出很大的蛋,生出的小鸡也一样坚强、可爱,如果是只公鸡,它就会打鸣,打鸣一定很响亮!
小鸡,我的小鸡,你现在在哪里呀?多希望你能再回到我的身边呀!
4. 三年级写喜欢又熟悉的小动物小鸡作文400字可爱的小鸡有一个尖尖的、红红的小嘴。
那黑前段时间,姥姥给我买了一些毛茸茸的小动物。这种小动黑的眼珠好像一颗乌黑发亮的宝石。
更吸引人的还是那身毛茸茸的黄毛。看上去让人觉得肥肥的,让人更加喜爱!你猜出来了吗?这种动物就是——小鸡。
这些小鸡一把它们从箱子里放出来,它们就像重获自由的,拔腿就跑,好像心里在想:“哈哈,我终于出来了!”可它们还是不如我聪明,小脑袋还是没大脑袋好用。还是在院子里面,门都关上了,它们能跑到哪儿去?过了一会儿,它们发现逃不出这个“铁笼”时,左右摇晃着身体集中在一起好像在商量着什么。
“叽叽”“叽叽”了几分钟,它们选出第一届鸡王,一只黑色小鸡走在前面,它可能就是鸡王吧。估计它们见逃不走,就准备在这安家立户了。
我急忙拿来一盒米,撒了一些在地上,它们见了急忙跑来吃,可一些大一点的鸡把小点的鸡给推到一边去,自己在那独享“美食”。我见了,赶紧去做了一碗特制的美味饭,给小鸡们吃。
小鸡们一起狼吞虎咽,把饭吃了一大半,肚子也鼓起来了。虽然吃饱了,但也不忘臭美,把嘴在地上擦擦干净。
有一次,小鸡们在玩耍时,我看见两只小鸡在争抢一条虫子。那条虫子一头被一只**的小鸡咬着,一头被黑色的小鸡咬着,都往各自方向拉,那条虫子也快被分成两段了。
突然,它们放下了虫子,好像要用武力解决问题。就在它们打得难分难解时,两败俱伤时,它们再一看,虫子竟然在它俩打架时跑了,它俩白打了一架。
我在一旁看着都不禁笑了起来。小鸡们给我带来了欢乐,也让我更加喜爱它们了。
5. 写小动物的作文(什么动物都可以)我喜爱的小动物 同学们,你们养过小动物吗?我曾经养过一只小狗,它的名字叫彤彤.彤彤长得非常漂亮,谁见了都喜欢.彤彤有一身像白大衣一样皮毛,非常洁白,雪白的小爪儿,像四朵梅花;那条翘着的小尾巴,一刻不停地摇摆着,像钟摆一样;那双水晶似的大眼睛总是充满好奇.彤彤吃东西的时候非常有趣,我把骨头抛向空中,它就会马上跳起去咬,然后叼起骨头回到自己‘家’里品尝,如果有人从它‘手’里把骨头强走,它会地瞪他一眼,好像在警告他:如果下次再跟我抢骨头,我就跟你不客气.彤彤最喜欢睡觉,如果没什么事干,它就会回到自己的‘家’,呼噜呼噜睡大觉.彤彤很有人性,但有时也很淘气.有一次我放学回家,看到邻居家的小鸡累的直喘气,原来是彤彤拿小鸡“取乐”呢!我气愤的来到它跟前,地踢了它一脚,彤彤并没有跑开,反而凑近我身旁,耷拉着脑袋,水晶似的大眼睛紧盯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饶了我吧!我下次再也不敢了.”我看了,又好气又好笑,原谅了它.彤彤看见我原谅了它,也“汪汪”地叫了几声,好像在说:小主人.”从此它在也不追小鸡和别的弱小的动物了.从那以后,我更加喜欢彤彤了.。
6. 描写小鸡的作文天下午,我买了五只可爱的小鸡。
小鸡的颜色是金黄的,身上长着绒毛,活像一个个小小的绒球。它的嘴角嫩黄,是上午才生出来的。
我还就给它们做了个温馨的窝,这个窝是我精心制作而成:在奶箱子底层铺上布,再在布上铺上一张报纸,我又给它做了窗户、门,窝就完工了!每到中午,我就把它们放在阳台上敞开养,到了晚上,才把它放进窝里。小鸡刚来到我家的时候,有点认生,不乱跑也不怎么叫。
不过现在好了,小鸡已经不生疏了,在地上乱跑,有时很长时间才能抓住它。它一乱跑,就随地大小便,真是使我哭笑不得。
小鸡喜欢吃的东西非常多,如:馍馍渣、小黄米…… 每当小鸡饿了,就“唧唧唧唧”叫个不停,就像在说:“小主人,我们饿了,还不快给我们喂食!”我赶忙把事先泡好的小 黄米装进小瓶盖里,喂他们吃,它们就争先恐后的抢起来。如果它们其中的一只不见了,便一起大声呼应,直到听到对方的声音才罢休。
小鸡睡觉的时候更是有趣,它们因为怕冷,所以挤在一起,这样才暖和点。 我太喜欢小鸡了,喜欢它们那美丽的外形还有那天真、活泼 、淘气的样子,更喜欢它们团结的品德 。
我的小鸡 河南省永城市 永城市新城芒山路永煤一小四(四) 朱博远 我原来有一只坚强、活泼而又可爱的小鸡,它有一只红红的小爪子,羽毛滑滑的、软软的,像金**的毛毯一样,一双眼睛黑亮亮的,看上去很有精神,特健康,尖尖的小嘴上有两个特别的小孔,那是它的鼻子,它还有两个柔柔的小翅膀,叽叽的叫着,叫声特响亮,特别惹人喜爱! 我的小鸡叫声响亮,爱吃小米,吃米的速度特快,一眨眼功夫,它就能吃三粒或四粒米了,跑步也非常快,渴了就喝清水,并且是凉的,小家伙声音脆亮,动作麻利,跑到这、跑到那,和我逗着玩,开心极了。和它在一起总是精力充沛又开心!总是有一种健康、向上的感觉。
我想在附近的小树林里捉几只小鸟或麻雀来陪它玩,但是,一位叔叔对我说:小学生应该懂得保护动物、爱护动物。听了叔叔的话,我放弃了捉鸟的想法,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妈妈说,再买一只小鸡不就行了吗?对呀,再买一只不就得了吗? 记得有一次,它和我一起玩,我一不小心踩住了它的一只爪子,可它没叫,我发现后,非常心疼我的小鸡,但它没吃药,也没涂药,自己就好了。
还有一次,妈妈带我和我的小鸡去草地玩,我不知道它在我背后,我一躺,妈妈忽然说:“别躺,快起来,小鸡在你后面”,我立即站起来,可是小鸡已经满嘴是血……,我心疼地把它抱在怀里,坐在草地上,哭着给它唱了许多好听的歌,每唱玩一首,它就叽叽叫几声,好像在说:“你唱的真好听”,然后它就无力的闭上了眼睛,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流。我捧了它几个小时,才依依不舍地放下,把它放进一个小白盒里……,真没想到,第二天它竟又蹦又跳的了。
过了些日子,我和爸爸带着小鸡去花园里玩,我摘了几朵美丽的野花放在地上,小鸡围着花朵转来转去,叽叽地“唱着歌”,我看它玩得很快乐,就和爸爸一起捉蜜蜂玩,后来就回家了,直到吃饭时我才忽然想起我的小鸡还在花园里,但是我找了一遍又一遍,也没有找到,我哭得喉咙都哑了,当时我想:“这是老天爷把这只小神鸡送给我的,让它来到我身边陪伴我,给我快乐,但是老天爷看见又有一个小孩想要小鸡,比我细心,就把它送给那个小孩了”。 现在,不知道它长大没有?不知是母鸡,还是只公鸡呢?如果是母鸡,就会下蛋,一定会生出很大的蛋,生出的小鸡也一样坚强、可爱,如果是只公鸡,它就会打鸣,打鸣一定很响亮! 小鸡,我的小鸡,你现在在哪里呀?多希望你能再回到我的身边呀! 指导教师:朱凯 作者在与小鸡共处的日子,产生了浓厚的感情,他的小鸡死了,他的内心受到了创伤。
作者善于人物内心活动的描写。读后,我的心被他紧紧的抓住了。
我买了一对可爱的小鸡。一只小鸡的羽毛是淡**,另一只是**的;小巧玲珑的脑袋上有一双黑宝石般的小眼睛,肉色的小嘴尖尖的,颜色很淡,淡得似乎透明,小嘴上有两只小鼻孔;一对小翅膀,一双橘**的小脚。
毛茸茸的像两只小绒球。有一只小鸡很爱喝水,我给它取名叫“水水”,另一只我走到那里,它就跟到那里,我叫它“跟屁虫”。
“水水”喝水的时候很有意思,先一头扎到装水的盘子里,再抬起头来张几下嘴,样子十分可爱;“跟屁虫”很爱跟着我,爱在我的脚边站着,当我走开时,它歪着头叽叽的叫着,好像说:“你不和我玩了吗?”当我走到一米多远时,它就叫着迅速地跑过来挨着我的脚,好像说:“别走,我要和你玩!”有时我觉得它很可爱、有时觉得它很讨厌。可看见它可怜的样子,只好抱着它。
到了晚上,我用一个小篮子给它们做了个窝,再找几块布做被子,希望它们暖暖得睡觉。小鸡真是十分可怜,就在第二天早上我去看它们,“水水”闭着双眼一声不吭的躺着,不知是冻着了、还是病了,它已经死了。
我的心情一下低落下来,流着眼泪,我把它丢到了垃圾桶里 。 。
7. 三年级写喜欢又熟悉的小动物小鸡作文400字我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白兔。
它有一双像红宝石一样的眼睛,还有一个爱吃萝卜的小馋嘴,有一身雪白雪白的毛,还有两只尖尖的小耳朵,有一个黑黑的小鼻子。别看鼻子黑黑的,其实可灵了。
有一次,爸爸叫我去买萝卜,我一会儿就买了回来,我急忙放下萝卜,就去做作业了。不一会儿,听见爸爸说:“牛卉璇,你买的萝卜呢?”我说:“我放在桌子上了。”爸爸说:“桌子上没有啊?”我说:“我明明放在桌子上啊,怎么会没有呢?”我跑出去一看,啊!真的没有了,我想:萝卜又没长腿,怎么会没有呢?我四处看了一下,原来是小白兔这家伙拿走了。大家看我家的小白兔是不是太调皮啦!
我真为我家有一只小白兔而感到高兴!
8. 如何写小鸡的作文500字我非常喜欢小动物,妈妈也很支持我。
三月的一天,妈妈下班后带着一只小箱子回到了家,我打开小箱子一看,呀!原来里面是两只毛绒绒的小鸡仔。我原来一直都希望能够饲养一只小动物,没有想到妈妈竟会这么快帮我实现了这个愿望,望着这两只可爱的小鸡,我激动地心都快跳出了胸膛。
妈妈把装有小鸡的箱子放在阳台上,我也蹲在地上专心致志地观察它们。嫩黄的小鸡怯生生的,左顾右盼,似乎对这个新家有些陌生。
它们只有拳头大小,走起路来 就像一个毛绒绒的线团在滚动,一摇一摆的,好像随时都会站立不稳而摔倒。小鸡的头上长有一双水灵灵的小眼睛,就像黑夜中的宝石一样闪烁着光芒。
黄黄的嘴巴 尖尖的,鸣叫的声音就像是在唱歌,时高时低,时长时短,粗细不同,音调各异,非常动听。小鸡的头部两侧有两个让人不易觉察的小孔,原来这里就是它们的耳 朵,呵呵,小鸡的耳朵长的好奇怪呀!小鸡虽然很小,腿脚还站立不稳,但是却异常淘气。
一块小石子,一堆细土,都是它们的好玩具,叼起来没玩没了。它们不仅越玩越来劲,胆子也是越来越大。
它们 两个似乎不愿意呆在箱子的小空间,好几次都振动翅膀想飞出来,并且在箱子盖上面还拉了一下便便,真是两个淘气包!我每次总是不厌其烦地把它们抱下来,放回 箱子里,然后在上面蒙上一层薄薄的布,防止它们悄悄地逃走。过了一个月,小鸡长大了很多,**的绒毛逐渐褪去,长出了很多暗红色和黑色的羽毛,我也根据它们翅膀颜色的不同,分别为它们两个起了名字:花翅膀和黄翅 膀。
虽然长大了很多,但是两只小鸡淘气的性格却丝毫没变。它们两个总是在箱子里面吵吵闹闹,不断地追逐嬉戏,相互推挤对方,争夺地盘,好像在里面争夺“霸 主”地位。
而且,即便是纸箱盖已经合上,上面蒙了一层布,趁人不注意,两只小鸡都能从里面窜出来,挺着胸脯,在阳台上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好像在向我们展 示:它们也是这个家庭不可缺少的一个成员,不要忽略了它们的存在。又过了一段时间,小鸡的变化更大了,鸡冠长长了,而且颜色非常鲜红;嘴巴变得又坚又硬,能啄食各种坚硬的食物;身上的羽毛也更加丰满厚实,翅膀振动非常有 力;脚趾上也长出金**的皮肤,指尖也非常锋利。
妈妈也为它们换了新家——一个崭新的铁笼子,它们有了更加宽敞明亮的活动场所。每当我放学回家,靠近鸡 笼看望它们时候,它们在里面总是围着我“咕咕”地叫个不停,仿佛对我进行热情地问候,我也感到非常亲切和温暖。
可爱的小鸡是我的好朋友,我喜欢它们,它们给我带来了无限的快乐。
9.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鸡作文(要求二百字以上、三年级你们养过小鸡吗?你们一定养过,我就养过。
一身的**绒毛,就像一件**又漂亮的小毛衣;小嘴巴是红色的,我不知道是怎么弄得那么红,红的就好像红球;小眼睛黑黑的,就像一个小小的黑皮球,只是不会被人家拍打,小鸡的小眼睛藏在一堆**的绒毛里,小耳朵也一样地藏在绒毛里面,我用手摸小鸡的时候会觉得很光滑,这就是我的小鸡的外表。哦!我忘了告诉你们,我一共养了四只小鸡。
我给四只小鸡都取了名字,一只顽皮的小鸡叫做:顽皮,逗我开心的小鸡叫做:快乐,喜欢睡觉的小鸡叫做:瞌睡虫,还有一只喜欢运动的小鸡叫做:大力士。我的小鸡都很可爱。
我虽然喜欢这些小鸡,但问题是它们一天不知要拉多少回屎,真是又脏又臭呀!我不能不去上学而来照看小鸡的,所以我放到了我外婆家那边,叫外婆她们帮我照看小鸡,我每天中午都到外婆家去吃中午饭和睡觉。所以,就可以看小鸡了。
小鸡们抢食的时候,不知有多有趣呀!它们一个个争先恐后的。有时候,有一只小鸡差一点就踩扁了另外一只小鸡,小鸡们玩的时候经常玩打架那些游戏。
几天后,很不幸的事发生了,由于天气逐渐变冷,天又下起雨来了,小舅舅晚上忘了给小鸡取暖,小鸡就这样一只只冻死了。听到了小鸡不幸的消息,我难过地掉下了眼泪。毕竟我与它们有了一个多月的感情呀!到现在,它们调皮的动作、可爱的样子还经常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10. 如何写小鸡的作文500字我非常喜欢小动物,妈妈也很支持我。
三月的一天,妈妈下班后带着一只小箱子回到了家,我打开小箱子一看,呀!原来里面是两只毛绒绒的小鸡仔。我原来一直都希望能够饲养一只小动物,没有想到妈妈竟会这么快帮我实现了这个愿望,望着这两只可爱的小鸡,我激动地心都快跳出了胸膛。
妈妈把装有小鸡的箱子放在阳台上,我也蹲在地上专心致志地观察它们。嫩黄的小鸡怯生生的,左顾右盼,似乎对这个新家有些陌生。它们只有拳头大小,走起路来 就像一个毛绒绒的线团在滚动,一摇一摆的,好像随时都会站立不稳而摔倒。小鸡的头上长有一双水灵灵的小眼睛,就像黑夜中的宝石一样闪烁着光芒。黄黄的嘴巴 尖尖的,鸣叫的声音就像是在唱歌,时高时低,时长时短,粗细不同,音调各异,非常动听。小鸡的头部两侧有两个让人不易觉察的小孔,原来这里就是它们的耳 朵,呵呵,小鸡的耳朵长的好奇怪呀!
小鸡虽然很小,腿脚还站立不稳,但是却异常淘气。一块小石子,一堆细土,都是它们的好玩具,叼起来没玩没了。它们不仅越玩越来劲,胆子也是越来越大。它们 两个似乎不愿意呆在箱子的小空间,好几次都振动翅膀想飞出来,并且在箱子盖上面还拉了一下便便,真是两个淘气包!我每次总是不厌其烦地把它们抱下来,放回 箱子里,然后在上面蒙上一层薄薄的布,防止它们悄悄地逃走。
过了一个月,小鸡长大了很多,**的绒毛逐渐褪去,长出了很多暗红色和黑色的羽毛,我也根据它们翅膀颜色的不同,分别为它们两个起了名字:花翅膀和黄翅 膀。虽然长大了很多,但是两只小鸡淘气的性格却丝毫没变。它们两个总是在箱子里面吵吵闹闹,不断地追逐嬉戏,相互推挤对方,争夺地盘,好像在里面争夺“霸 主”地位。而且,即便是纸箱盖已经合上,上面蒙了一层布,趁人不注意,两只小鸡都能从里面窜出来,挺着胸脯,在阳台上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好像在向我们展 示:它们也是这个家庭不可缺少的一个成员,不要忽略了它们的存在。
又过了一段时间,小鸡的变化更大了,鸡冠长长了,而且颜色非常鲜红;嘴巴变得又坚又硬,能啄食各种坚硬的食物;身上的羽毛也更加丰满厚实,翅膀振动非常有 力;脚趾上也长出金**的皮肤,指尖也非常锋利。,妈妈也为它们换了新家——一个崭新的铁笼子,它们有了更加宽敞明亮的活动场所。每当我放学回家,靠近鸡 笼看望它们时候,它们在里面总是围着我“咕咕”地叫个不停,仿佛对我进行热情地问候,我也感到非常亲切和温暖。
可爱的小鸡是我的好朋友,我喜欢它们,它们给我带来了无限的快乐。
珍惜时间的名言
初期时北条家尼子家是地盘最大。 但当时并不以地盘论实力,而以兵力说话。 相比之下北条家占据关东,更显霸者风范。
1495年伊势新九郎(即北条早云,1432-1519)攻入小田原城(在今神奈川县)。据此扩张其实力,其子北条氏纲(1487-1541)始称北条氏。为与镰仓幕府的北条氏相区别,亦称后北条氏或小田原北条;
第三代家督北条氏康与武田信玄、今川义元订立了有名的“三国同盟”,并成功地阻止了上杉谦信的侵略;第四代北条氏政由于不肯臣服于丰臣秀吉而在1590年引来秀吉的大举讨伐,北条家也就此灭亡。
扩展资料:
尼子。
当年尼子晴久身兼中国8国之守护,何其之风光。然而晴久却智谋不足(也不能怪他,谁遇到元就都会智谋不足),听信毛利派来奸细之语,非要肃清新宫党,激起新宫党的反抗,不得已展开战斗。
在肃清军事方面的家中支柱后,加之在吉田郡山城败于大内-毛利联军,更是加剧其衰落。等到其子义久时,于毛利家的抗争以完全处于劣势,以摆脱不了灭亡的命运。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战国大名帮我编一个故事(好的有追加分喔)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发方悔读书迟。--颜真卿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少年易学老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朱熹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庄子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长歌行》
◎时间的步伐有三种:未来姗姗来迟,现在像箭一样飞逝,过去永远静立不动。--席勒
◎谁对时间最吝啬,时间对谁越慷慨。要时间不辜负你,首先你要不辜负时间。放弃时间 的人,时间也放弃他。
◎人生有一道难题,那就是如何使一寸光阴等于一寸生命。
◎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速度,时间就是力量。--郭沫若
◎最严重的浪费就是时间的浪费。 --布封
◎时间,每天得到的都是二十四小时,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勉的人带来智慧和力量,给懒 散的人只留下一片悔恨。 --鲁迅
◎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被人忽视,而又最令人 后悔的就是时间。 --高尔基
◎时间就是生命,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无异于谋财害命的。--鲁迅
★你热爱生命吗?那幺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 。--富兰克林
★把活着的每一天看作生命的最后一天。 --海伦·凯勒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落日无边江不尽,此身此日更须忙。 --陈师道
★在今天和明天之间,有一段很长的时间;趁你还有精神的时候,学习迅速办事。--歌德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岳飞
★岁去弦吐箭。 --孟效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陶渊明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 。 --萧绎
●欢娱不惜时光逝(英国)
●时间比理性创造出更多的皈依者(汤姆·潘恩)
●“年”教给我们许多“日”不懂的东西(爱献生)
●时间是审查一切罪犯的最老练的法官(莎士比亚)
●时间乃是最大的革新家(培根)
●时间是衡量事业的标准(培根)
●时间能使隐藏的事物显露,也能使灿烂夺目的东西黯然无光。----(意大利)
●时间伟大的作者,她能写出未来的结局(英国)
●与时间抗争者面对的是一个刀枪不入的敌手(塞·约翰逊)
●时间是最好的医生(英国)
●时间能缓解极度的悲痛(英国)
●时间会使钢铁生锈(匈牙利)
●时间是最伟大、公正的裁判(俄罗斯)
●时间能揭露万事(英国)
●天波易谢,寸暑难留(唐·王勃)
●年难留,时易损(南北朝·谢惠连)
●时间是无声的脚步,不会因为我们有许多事情需要处理而稍停片刻 (欧洲)
●时间是一条金河,莫让它轻轻地在你的指尖溜过(拉丁美洲)
●光阴潮汐不等人 (缅甸)
●光阴有脚当珍惜,书田无税应勤耕
●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也最偏私,给任何人都不是二十四小时(赫胥黎)
●时间待人是平等的,而时间在每个人手里的价值却不同
●谁对时间越吝啬,时间对谁就越慷慨
●勤奋的人是时间的主人,懒惰的人是时间的奴隶(朝鲜)
●时间就象海绵里的水一样,只要你愿挤,总还是有的(鲁迅)
●钉子是敲进去的,时间是挤出来的
●大豆不挤出油,时间不挤白会溜
●善于利用时间的人,永远找得到充裕的时间
●用“分”来计算时间的人,比用“时来计算时间的人,时间多五十九倍。(雷巴柯夫)
●时间是由分秒积成的,善于利用零星时间的人,才会做出更大的成绩来(华罗庚)
●利用寸阴是任何种类的战斗中博得胜利的秘诀(美国)
●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
●勤勉的人,每周七个全天;懒惰的人,每周七个早晨(英国)
●起早外出的跛子追不上(日本)
●辛勤的蜜蜂永远没有时间的悲哀(布莱克)
关于元宵节的作文
第一计 瞒天过海
唐太宗贞观十七年,御驾亲征,领三十万大军以宁东土。一日,浩荡大军东进来到大海边上,帝见眼前只是白浪排空,海茫无穷,即向众总管问及过海之计,四下面面相觑。忽传一个近居海上的豪民请求见驾,并称三十万过海军粮此家业已独备。帝大喜,便率百官随这豪民来到海边。只见万户皆用一彩幕遮围,十分严密。豪民老人东向倒步引帝入室。室内更是绣幔彩锦,茵褥铺地。百官进酒,宴饮甚乐。不久,风声四起,波响如雷,杯盏倾侧,人身摇动,良久不止。太宗警惊,忙令近臣揭开彩幕察看,不看则已,一看愕然。满目皆一片清清海水横无际涯,哪里是什么在豪民家作客,大军竟然已航行在大海之
上了! 原来这豪民是新招壮士薛仁贵扮成, 这“瞒天过海”计策就是他策划的。
“瞒天过海”用在兵法上,实属一种示隐真的疑兵之计,用来作战役伪装,以期
达到出其不意的战斗成果。
公元589年,隋朝将大举攻打陈国。这陈国乃是公元557年陈霸先称帝建国,定国号为陈,建都城于建康,也就是今天的南京。战前,隋朝将领贺若弼因奉命统领江防,经常组织沿江守备部队调防。每次调防都命令部队于历阳(也就是今天安徽省和县一带地方)集中。还特令三军集中时,必须大列旗帜,遍支警帐,张扬声势,以迷惑陈国。果真陈国难辨虚实,起初以为大军将至,尽发国中卒兵马,准备迎敌面战。可是不久,又发现是隋军守备人马调防,并非出击,陈便撤回集结的迎战部队。如此五次三番,隋军调防频繁,蛛丝马迹一点不露,陈国竟然也司空见惯,戒备松懈。直到隋将贺若弼大军渡江而来,陈国居然未有觉察。隋军如同天兵压顶,令陈兵猝不及防,遂一举拔取陈国的南徐州(今天的讲苏省镇江市一带)。
第二计 围魏救赵
战国时 期齐国与魏国的桂陵之战。公元前354年, 魏惠王欲释失中山的旧恨,便派大将庞涓前去攻打。这中山原本是东周时期魏国北邻的小国 被魏国收服,后来赵国乘魏国国丧伺机将中山 强占了,魏将庞涓认为中山不过弹丸之地, 距离赵国又很近,不若直打赵国都城邯郸,既解 旧恨又一举双得。 魏王从之,欣欣然似霸业从 此开始,即拨五百战车以庞涓为将,直奔赵国围了赵国都城邯郸。 赵王急难中只好求救于齐 国,并许诺解围后以中山
相赠。齐威王应允,令田忌为将,并起用从魏国救得的孙膑为军师领兵出发。这孙膑曾与庞涓同学,对用兵之法 谙熟精通。魏王用重金将他聘得,当时庞涓也 正事奉魏国。庞涓自觉能力不及孙膑,恐其贤于己,遂以毒刑将孙膑致残,断孙两足并在他 脸上刺字,企图使孙不能行走又羞于见人。后来孙膑装疯,幸得齐使者救助,逃到齐国。
这是一段关于庞涓与孙膑的旧事,且说田忌与 孙膑率兵进入魏赵交界之地时,田忌想直逼赵 国邯郸, 孙膑制止说:解乱丝结绳,不可以握拳去打,排解争斗,不能参与搏击,平息纠纷要抓住要害,乘虚取势,双方因受到制约才能自然分开。现在魏国精兵倾国而出,若我直攻魏国。那庞涓必回师解救,这样一来邯郸之围定会自解。 我们再于中途伏击庞涓归路,其军 必败。田忌依计而行。果然,魏军离开邯郸,归路中又陷伏击与齐战于桂陵,魏部卒长途疲惫,溃不成军,庞涓勉强收拾残部, 退回大梁 齐师大胜,赵国之围遂解。这便是历史上有名的“围魏救赵”的故事。 又后十三年,齐魏之 军再度相交于战场,庞涓复又陷于孙膑的伏击自知智穷兵败遂自刎。孙膑以此名显天下,世传其兵法。
太平天国后期,由于内讧加剧,大大削弱了革命军的力量。公元1860年,清军
派和春率领数十万大军进攻太平天国的都城天京(今江苏南京),清军仗着人马众
多,层层包围,使天京成为一座孤城。为了解救天京,天王洪秀全召集诸王众将商
讨对策,但对如此险恶的形势,大家一时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
这时,年轻的将领忠王李秀成为洪秀全献上一计。他说:“如今,清军人马众
多,硬拼只会凶多吉少。请天王拨给我两万人马,乘夜突围,偷袭敌军屯粮之地杭
州。这样,敌人一定会分兵救援抗州。然后天王乘此机会突围,我也回兵天京,形
成两面夹击之势,天京之围可解。”
翼王石达开急忙响应,并表示也带一支人马协同忠王作战。诸王全将都认为这
是“围魏救赵”之计,有两位王爷亲率精兵突围,胜利是有把握的。可是洪秀全生
性喜欢猜疑,以为天京被围,形势险恶,怀疑二王是不是想乘机脱逃,所以迟疑不
决,没有吭声。
李秀成猜透了洪秀全的心思,他突然跪倒在地泪如泉涌,说道:“天王,天国
危在旦夕,我等若有二心。对得起天王和全军将士吗?”石达开也跪在天王面前,
恳求洪秀全下令发兵。
洪秀全深受感动,终于同意照计而行。这年正月初二,正值过年,清军仗着人
多势众,已把天京团团围住,也就略有松懈。
这天半夜时分,李秀成、石达开各率一部人马,乘着黑夜,从敌人封锁薄弱的东南角突围出去。清将和春见是小股部队逃窜,也就没有追击。
二王突围后,分兵两路:李秀成奔杭州,石达开奔湖州。李秀成抵杭州城下,
见守备森严,他急令士兵攻城,但都被击退。原来这杭州是清军的重要粮草基地,
城内守军也有一万余人。他们只坚守城池,并不出城反攻。李秀成见三天三夜未能
攻下抗州,心中焦急。
突然天降大雨,城内守军见太平军久攻不下,都很疲惫,天又降雨,就都躲进
城堡休息,因为几天几夜没好生睡觉,倒在地上,就呼呼入睡。李秀成乘着雨夜,
派一千多名勇士,用云梯偷偷爬上城墙,等守城兵士惊醒,城门己经大开,李秀成
率部冲入城内,攻了杭州。
为了吸引围困天京的清军,李秀成下令焚烧清军的粮仓。和春闻讯,知道杭州
已失,断了后勤供应,急今副将张玉良率十万人马,火速回救杭州。洪秀全见清军
已分兵解救杭州,敌军正在调动,于是下令全线出击。李秀成攻下抗州,放火烧了
粮仓之后,火速回兵天京。石达开也率部回撒天京。两路兵马汇合一处,机智地绕
道而行,回避了张玉良回救抗州的部队,终于顺利地赶回天京。
此时城内城外的太平军对清军形成夹击之势,清兵始料不及,左冲右突,阵势
大乱,死伤六万余人,一败涂地。清军惨败,天京之围已解。短时期内,清军已无
力再打天京了。
第三计 借刀
春秋末期,齐简公派国书为大将,兴兵伐鲁。鲁国实力不敌齐国,形势危急。
孔子的弟子子贡分析形势,认为唯吴国可与齐国抗衡,可借吴国兵力挫败齐国军队。
于是子贡游说齐相田常。
田常当时蓄谋篡位,急欲铲除异己。子贡以“忧在外者攻其弱,忧在内者攻其
强”的道理,劝他莫让异己在攻弱鲁中轻易主动,扩大势力,而应攻打吴国,借强
国之手铲除异己。田常心动,但因齐国已作好攻鲁的部署,转而攻吴怕师出无名。
子贡说:“这事好办。我马上去劝说吴国救鲁伐齐,这不是就有了攻吴的理由了吗?”
田常高兴地同意了。
子贡赶到吴国,对吴王夫差说:“如果齐国攻下鲁国,势力强大,必将伐齐。
大王不如先下手为强,联鲁攻齐,吴国不就可抗衡强晋,成就霸业了吗?”子贡马
不停蹄,又说服赵国,派兵随吴伐齐,解决了吴王的后顾之忧。
子贡游说三国,达到了预期目标,他又想到吴国战胜齐国之后,定会要挟鲁国,
鲁国不能真正解危。于是他愉偷跑到晋国,向晋定公陈述利害关系:吴国伏鲁成功,
必定转而攻晋,争霸中原。劝晋国加紧备战,以防吴国进犯。
公元前484年, 吴王夫差亲自挂帅,率十万精兵及三千越兵攻打齐国,鲁国立
即派兵助战。齐军中吴军诱敌之计,陷于重围,齐师大败,主帅图书及几员大将死
于乱军之中。齐国只得请罪求和。夫差大获全胜之后,骄狂自傲,立即移师攻打晋
国。晋国因早有准备,击退吴军。子贡充分利用齐、吴、越、晋四国的矛盾,巧妙
周旋,借吴国之“刀”,击败齐国;借晋国之“刀”,灭了吴国的威风。鲁国损失
微小,却能从危难中得以解脱。
努尔哈赤父子亲率十数万满兵,声势浩大,锐不可挡,进犯明朝,志在必得。
明天启六年,努尔哈赤亲自率部攻打宁远,以十三万之众围攻宁远守兵万余人。
十三比一,力量悬殊。
宁远守将袁崇焕,身先士卒,奋勇抗敌,击退满兵三次大规模进攻。明军的奋
勇抵抗,力挫骄横的满兵。袁崇焕乘满军气馁之时,开城反攻,追杀数十里,击伤
努尔哈赤,满军惨败。怒尔哈赤遭此败绩,身体负伤,攻占明朝的壮志难酬,羞愧
愤懑而死。皇太极继位,第二年,又率师攻打辽定。袁崇焕早有准备,皇太极又兵
败而回。
又经过几年的准备,皇太极再次攻打明朝。崇祯三年,他为避开袁崇焕守地,
由内蒙越长城,攻山海关的后方,气势汹汹,长驱而入。袁崇焕闻报,立即率部入
京勤王,日夜兼程,比满兵早三天抵达京城的广渠门外,作好迎敌准备。满兵刚到,
即遭迎头痛击,满兵先锋巴添狼狈而逃。皇太极视袁崇焕为从未有过的劲敌,又忌
又恨又害怕,袁成了他的心病。
皇太极为了除掉袁崇焕,绞尽脑汁,定下借刀之计,他深知崇祯帝猜忌心
特重,难以容人。于是秘密派人用重金贿赂明廷的宦官,向崇祯告密,说袁崇焕已
和满州订下密约,故此满兵才有可能深入内地。崇祯勃然大怒,将袁崇焕下狱问罪,
并不顾将士吏民的请求,将袁崇焕斩首。皇太极借崇祯之刀,除掉心腹之患,从此
肆无忌惮,再也没有遇到哀崇焕这样的劲敌了。
第四计 以逸待劳
战国末期,秦国少年将军李信率二十万军队攻打楚国,开始时,秦军连克数城,
锐不可挡。不久,李信中了楚将项燕伏兵之计,丢盔弃甲,狼狈而逃,秦军损失数
万。后来,秦王又起用已告老还乡的王翦。王翦率领六十万军队,陈兵于楚国边境。
楚军立即发重兵抗敌。老将王翦毫无进攻之意,只是专心修筑城池,摆出一派坚壁
固守的姿态。两军对垒,战争一触即发。楚军急于击退秦军,相持年余。王翦在军
中鼓励将士养精蓄锐,吃饱喝足,休养生息。秦军将士身强力壮,精力充沛,
平时操练,技艺精进,王翦心中十分高兴。一年后,楚军绷紧的弦早已松懈,将士
已无斗志,认为秦军的确防守自保,于是决定东撤。王翦见时机已到,下令追击正
在撤退的楚军。秦军将士如猛虎下山,只杀得楚军溃不成军。秦军乘胜追击,
势不可挡,公元前223年,秦灭楚。
此计强调:放敌方处于困难局面,不一定只用进攻之法。关键在于掌握主动权,
待机而动,以不变应万变,以静对动,积极调动敌人,创造战机,不让敌人调动自
已,而要努力牵着敌人的鼻子走。所以,不可把以逸待劳的“待”字理解为消极被
动的等待。
三国时,吴国杀了关羽,刘备怒不可遏,亲自率领七十万大军伐吴。蜀军从长
江上游顺流进击,居高临下,势如破竹。举兵东下,连胜十余阵,锐气正盛,直至
彝陵,哮亭一带,深入吴国腹地五六百里。孙权命青年将领陆逊为大都督,率五万
人迎战。陆逊深谙兵法,正确地分析了形势,认为刘备锐气始盛,并且居高临下,
吴军难以进攻。于是决定实行战略退却,以观其变。吴军完全撤出山地,这样,蜀
军在五六百里的山地一带难以展开,反而处于被动地位,欲战不能,兵疲意阻。相
持半年,蜀军斗志松懈。陆逊看到蜀军战线绵延数百里,首尾难顾,在山林安营扎
寨,犯了兵家之忌。时机成熟,陆逊下令全面反攻,打得蜀军措手不及。陆逊—把
火,烧毁蜀军七百里连营,蜀军大乱,伤亡惨重,慌忙撤退。陆逊创造了战争史上
以少胜多、后发制人的著名战例。
第五计 趁火打劫
春秋时期,吴国和越国相互争霸,战事频繁。经过长期战争,越国终因不敌吴
国,只得俯首称臣。越王勾践被扣在吴国,失去行动自由。勾践立志复国,十年生
聚,十年教训,卧薪尝胆。表面上对吴王夫差百般逢迎,终于骗得夫差的信任,被
放回越国。因国之后,勾践依然臣服吴国,年年进献财宝,麻痹夫差。而在国内则
取了一系列富国强兵的措施。越国几年后实力大大加强,人丁兴旺,物资丰足,
人心稳定。吴王夫差却被胜利冲昏了头脑,被勾践的象迷惑,不把越国放在眼里。
他骄纵凶残,拒绝纳谏,杀了一代名将忠臣伍子胥,重用奸臣,堵塞言路。生活*
靡奢侈, 大兴土木,搞得民穷财尽.公元前473年,吴国颗粒难收,民怨沸腾。越
正勾践选中吴王夫差北上和中原诸侯在黄池会盟的时机,大举进兵吴国,吴国国内
空虚,无力还击,很快就被越国击破灭亡。勾践的胜利,正是乘敌之危,就势取胜
的典型战例。
努尔哈赤、皇太极都早有入主中原的打算,只是直到去世都未能如愿。顺帝即
位时,年龄太小,只有七岁,朝廷的权力都集中在摄政王多尔兖身上。多尔兖对中
原早就有攻占之意,想在他手上建立功业,已遂父兄未完成的入主中原的遗愿。他
时刻虎视眈眈地注视着明朝的一举一动。
明朝末年,政治腐败,民生凋敝。崇祯皇帝宵衣旰食,倒想振兴大明。可是,
他猜疑成性,贤臣良将根本不能在朝廷立足,他一连更换了十几个宰相,又杀了明
将袁崇焕,他的周围都是些奸邪小人,明朝崩溃大局已定。公元1644年,李自成率
农民起义军一举攻占京城,建立了大顺王朝。可惜农民进京之后,立足未稳.首领
们渐渐腐化堕落。明朝名将吴三硅的爱妾陈圆圆也被起义军将领掳去。吴三桂本是
势利小人,惯于见风使舵。他看到明朝大势已去,李自成自立为大顺皇帝,本想投
奔李自成巩固自己的实力。而李自成胜利之后,滋长了骄傲情绪,没把吴三桂看在
眼里,抄了他的家,扣押了他的父亲,掳了他的爱妾。本来就朝三暮四的吴三桂,
“冲冠一怒为红颜”,终于投靠满清,借清兵势力消灭李自成。多尔兖闻讯,欣喜
若狂,认为时机成熟,可以实现多年的愿望了。这时中原内部战火纷飞,李自成江
山未定,于是多尔兖迅速联合吴三桂的部队,进入山海关,只用了几天的时间,就
打到京城,赶走了李自成。多尔兖志得意满登上金銮宝殿,奠定了满清占领中原的
基础。
第六计 声东击西
班超遂定下声东击西之计,迷惑敌人。他派人在军中散布对班超的不满言论,
制造打不赢龟兹,有撤退的迹象。并且特别让莎车俘虏听得一清二楚。这天黄昏,
班超命于阗大军向东撤退,自己率部向西撤退,表面上显得慌乱,故意放俘虏趁机
脱逃。俘虏逃回莎车营中,急忙报告汉军慌忙撤退的消息。龟兹王大喜,误认班超
惧怕自己而慌忙逃窜,想趁此机会,追杀班超。他立刻下令兵分两路,追击逃敌。
他亲自率一万精兵向西追杀班超。班超胸有成竹,趁夜幕笼罩大漠,撤退仅十里地,
部队即就地隐蔽。龟兹王求胜心切,率领追兵从班超隐蔽处飞驰而过,班超立即集
合部队,与事先约定的东路于阗人马,迅速回师杀向莎车。班超的部队如从天而降,
莎车猝不及防,迅速瓦解。莎车王惊魂未定,逃走不及,只得请降。龟兹王气势汹
汹,追走一夜,未见班超部队踪影,又听得莎车已被平定,人马伤亡稍重的报告,
大势已去,只有收拾残部,悻悻然返回龟兹。
台湾被荷兰殖民者统治数十年, 民族英雄郑成功立志收复台湾。1661年4月,
郑成功率二万五千将士顺利登上澎湖岛。要占领台湾岛,赶走殖民军,必须先攻下
赤嵌城(今台南安平)。郑成功亲自寻访熟悉地势的当地老人,了解到攻打赤嵌城
只有两条航道可进:一条是攻南航道,这条道港阔水深,船只可以畅通无阻,又较
易登陆。荷兰殖民军在此设有重兵,工事坚固,炮台密集,对准海面,另一条是攻
北航通,直通鹿耳门。但是这条航道海水很浅,礁石密布,航通狭窄。殖民军还故
意凿沉一些船只,阻塞航道。他们认为这里无法登陆,所以只派少量兵力防守。郑
成功又进一步了解到,这条航道虽浅,但海水涨潮时,仍可以通大船。于是决定趁
涨潮时先攻下鹿耳门,然后绕道从背后攻打赤嵌玻。
郑成功已定;首先派出部分战舰,浩浩荡荡,装作从南航道进攻。荷兰殖
民军急忙调集大批军队防守航道。为了迷惑敌人,郑成功的部队声威浩大,喊声震
天,炮火不断。这一下,郑成功非常成功地把殖民军的注意力全部吸引到了南航道。
北航道上一片沉寂,殖民军以为平安无事。南航道激战正酣,在一个月明星稀之夜,
郑成功率领主力战舰,人不知,鬼不觉,乘海水涨潮时机迅速登上鹿耳门,守军从
梦中惊醒,发现已被包围。郑成功乘胜进兵,从背后攻下赤嵌城。荷兰殖民军狼狈
逃窜,台湾又回到祖国怀抱。
第七计 无中生有
唐朝安史之乱时,许多地方官吏纷纷投靠安禄山、史思明。唐将张巡忠于唐室,
不肯投敌。他率领二三千人的军队守孤城雍丘(今河南杞县)。安禄山派降将令狐
潮率四万人马围攻雍丘城。敌众我寡,张巡虽取得几次突击出城袭击的小胜,但无
奈城中箭只越来越少,赶造不及。无有箭只,很难抵挡敌军攻城。张巡想起三国时
诸葛亮草船借箭的故事,心生一计。急命军中搜集秸草,扎成千余个草人,将草人
披上黑衣,夜晚用绳子慢慢往城下吊。
夜幕之中,令狐潮以为张巡又要乘夜出兵偷袭,急命部队万箭齐发,急如骤雨。
张巡轻而易举获敌箭数十万支。令狐潮天明后,知已中计,气急败坏,后悔不迭。
第二天夜晚,张巡又从城上往下吊草人。贼众见状。哈哈大笑。
张巡见敌人已被麻痹,就迅速吊下五百名勇士,敌兵仍不在意。五百勇士在夜
幕掩护下,迅速潜入敌营,打得令狐潮措手不及,营中大乱。
张巡乘此机会,率部冲出城来,杀得分狐潮大败而逃,损兵折将,只得退守陈
留(今开封东南)。张巡巧用无中生有之计保住了雍丘城。
战国末期,七雄并立。实际上,秦国兵力最强,楚国地盘最大,齐国地势最好。
其余四国都不是他们的对手。当时,齐楚结盟,秦国无法取胜。秦国的相国张仪是
个著名谋略家,他向秦王建议,离间齐楚,再分别击之。秦王觉得有理,遂派张仅
出使楚国。
张仪带着厚礼拜见楚怀王,说秦国愿意把商于之地六百里(今河南淅川、内江
一带)送与楚国,只要楚能绝齐之盟。怀王一听,觉得有利可图:一得了地盘,二
削弱了齐国,三又可与强秦结盟。于是不顾大臣的反对,痛痛快快地答应了。怀王
派逢侯丑与张仪赴秦,签订条约。二人快到咸阳的时候,张仪装喝醉酒,从车上
掉下来,回家养伤。逢侯丑只得在馆驿住下。过了几天,逢侯丑见不到张仪,只得
上书秦王。秦王回信说:既然有约定,寡人当然遵守。但是楚未绝齐,怎能随便签
约呢?
逢侯丑派人向楚怀王汇报,怀王哪里知道秦国早已设下圈套,立即派人到齐国,
大骂齐王,于是齐国绝楚和秦。
这时,张仪的“病”也好了,碰到逢侯五,说:“咦,你怎么还没有回国?”
逢侯丑说:“正要同你一起去见秦王,谈送商于之地一事。”张仪却说:“这点小
事,不要秦王亲自央定。我当时已说将我的奉邑六里,送给楚王,我说了就成了。”
逢侯丑说:“你说的是商于六百里!”张仪故作惊讶:“哪里的话!秦国土地都是
征战所得,岂能随意送人?你们听错了吧!”
逢侯丑无奈,只得回报楚怀王。怀王大怒,发兵攻秦。可是现在秦齐已经结盟,
在两国夹击之下,楚军大败,秦军尽取汉中之地六百里。最后,怀王只得割地求和。
怀王中了张仪无中生有之计,不但没有得到好处,相反却丧失大片国土。
第八计 暗渡陈仓
此计是汉大将军韩信创造。“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是古代战争史上的著名成
功战例。
秦朝末年,政治腐败,群雄并起,纷纷反秦。刘邦的部队首先进入关中,攻进
咸阳。势力强大的项羽进入关中后,逼迫刘邦退出关中。鸿门宴上,刘邦险些丧命。
刘邦此次脱险后,只得率部退驻汉中。为了麻痹项羽,刘邦退走时,将汉中通往关
中的栈道全部烧毁,表示不再返回关中。其实刘邦一天也没有忘记一定要击败项羽,
争夺天下。
公元前206年, 已逐步强大起来的刘邦,派大将军韩信出兵东征。出征之前,
韩信派了许多士兵去修复已被烧毁的栈道,摆出要从原路杀回的架势。关中守军闻
讯,密切注视修复栈道的进展情况,并派主力部队在这条路线各个关日要塞加紧防
范,阻拦汉军进攻。韩信“明修栈道”的行动,果然奏效,由于吸引了敌军注意力,
把敌军的主力引诱到了栈道一线,韩信立即派大军绕道到陈仓(今陕西宝鸡县东)
发动突然袭击,一举打败章邯,平定三秦,为刘邦统一中原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一般来说,一个将领实施某一计谋取成功之后,敌方会吸取教训,防止再次上当。
因此,故伎重演,难度很大。古代军事奇才韩信,二施“暗渡陈仓”的计谋,玩弄
敌人于股掌之上,堪称一绝。楚汉相争,各路诸侯,自知力量不敌刘邦、项羽,他
们密切注意战争动向,寻找靠山。西魏王豹,本已投靠刘邦,后见汉兵受挫,就转
而投靠项羽,联楚反汉。大将军韩信举兵攻打西魏,大军进至黄河渡口临晋关(今
陕西大荔东)。西魏王豹派重兵把守临晋关对岸的蒲坂(今山西永济西),凭借黄
河天险,紧守度日,封锁临晋关河面,森严壁垒。
韩信深知,如果从临晋关渡河,损失太大,难以成功。他决定再施“暗渡陈仓”
的计谋。他佯装准备从临晋关渡河决战,调集人马,赶造船只,派人沿黄河上游察
看地形。经过认真调查韩信决定从黄河上游夏阳(今陕西韩城南)渡河,那里地势
险要,魏兵守备空虚。韩信一面命大军向夏口调集,一面佯装从临晋关渡河,派兵
丁擂鼓呐喊,推船入水,作出强攻的样子。魏军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就在汉军佯装
大举强渡的时候,汉军已在韩信率领下从夏阳渡河后,直取魏都平阳(今山西临汾),
等到西魏王豹得到消息,派兵堵截汉军,已经来不及了。汉军生擒西魏王豹,占领
了西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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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十五这天,是我国传统的节日——元宵节。早晨,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奶奶家过节,奶奶家人可真多啊!有爷爷、奶奶、叔叔、婶婶、姑姑、姑父,还有大哥哥,爷爷奶奶为我准备了许多好吃的,有水果、饮料、还有我喜欢吃的大虾和鸡翅膀,我吃的好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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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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