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酷吏在真实的历史上都是什么样的人,真的都是残暴之徒吗?

2.满清十大酷刑都是什么?

酷吏在真实的历史上都是什么样的人,真的都是残暴之徒吗?

在古代若碰着个庸官昏官,便算倒霉些碰上贪官,打顿板子损些钱财,捞自己的小命总还是可以的。要是碰着个凶狠的酷吏,恐怕性命难保。

晚清刘鹗的官场谴责小说《老残游记》就妙笔描绘了两个清如水却狠如狼的酷吏,只说这个叫玉贤的。他名声很好,不贪钱,任内还狠狠办过几伙盗贼。但玉贤对强盗残酷,对治下的良民百姓也很残酷,稍有过错,甚至是没有过错,只是他看不顺眼,或者是一句话说得不入他的心,就立时撒签子拿人。

玉贤还有一桩宝贝是心头最爱——衙门门口长年累月放着十二架站笼。站笼是一种刑具,又叫立枷,一关进去就被夹的的,只能站着,双腿不能休息,要是在大日头底下晒着,水也喝不了腿也动不了,寻常人不出两三天就会活活站。一听这种法就痛苦至极。

可咱们这位玉贤老爷,来了刚一年,就以抓捕强盗的名义,站笼站了两千多人。其实这个一共就抓了几个真强盗,站笼里屈的冤魂不知多少。就凭这,玉贤在省城的官声还非常好,不知情的百姓还交口称赞。书里有句话是至理名言:“大凡酷吏的政治,外面都是好看的。”内里的百姓其实早已不胜其苦。

这种官员,就是后世所谓的酷吏。甭管他是否贪财贪名贪生怕,这种官员施政极其严苛,对待百姓要打变打要杀便杀,内里充满了操纵人生的强烈兽欲。

司马迁有感于孔子的施政理念:“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注:“免”是苟且偷生的意思)。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就在《史记》里开辟专栏,讲述了十位酷吏的作为。

有趣的是,司马迁的“酷吏”和今日所言的“酷吏”还是有所不同,并非全是一无是处的凶恶残暴之徒,他们有的人正直,有的人清廉,当然也有残暴凶狠,凌虐百姓的恶官。司马迁有句评语说得好:“其廉者足以为仪表,其厉者足以为戒。”

汉景帝时,有个官员叫郅都,当时的职位是中郎将。有一回他陪着皇帝一起到上林游玩,皇帝的妃子贾姬如厕。突然林子里蹿出一头野猪,大家知道山林里的野猪,就是老虎遇到了都得让三分。野猪一露头,把皇帝和随从官员们都吓了一跳。

这头野猪有意思,不往人多的地方跑,看到厕所有人,一头就撞进厕所里。惊魂未定的汉景帝立刻看向身边的人高马大的中郎将郅都,意思是让他快去救自己的宠妾。郅都一想,老子的命不是命?就装着没听见。汉景帝倒有情义,拔出剑就要往前冲。这个郅都自己不敢救还不算,看到皇帝脑子热了要拼命,一把把汉景帝也拽住了。说:“您是皇上,了一个女人还有一女补上,贾姬这样的女人天下多得是。那野猪不是好惹的,皇上犯不着把自己的命搭上啊。你就是不爱惜自己的命,列祖列宗和太后您也不管了吗?”

汉景帝听了,仔细想了想,觉得也有道理,就和郅都一起回去了,把个贾姬不管不顾了。从今天的角度来看,郅都这番话,皇帝这番作为,未免显得太绝情了些。那个时代,郅都还得了表彰,皇太后听说这件事,赏赐郅都“金百斤”。

郅都其实还算个好官,看得出来,司马迁对郅都上面劝谏的那番话是认同的。他任职地方的时候,力摧豪强大族,自己为官也很廉洁,还常常表示自己的人生理想是“身固当奉职节官下,终不顾妻子矣。”到边塞雁门关任太守的时候,抵抗匈奴也颇有功,匈奴人都听说过郅都严刑峻法的酷吏的名声,因此直到郅都都不敢进犯雁门关。

到了武帝时期,因武帝外儒内法,法家的那一套严刑峻法以治国的理念不断增强,酷吏的出现也就越来越多,其中清廉刚直的减少,贪恶狡猾的增多。

比如周阳由,文帝景帝时,这人还比较老实。武帝年间,他任了两千石的官职,贪暴起来。《史记》记载,他喜欢的人犯罪了,枉法也要救活;他讨厌的人没有犯法,也要曲法。到了一个郡,先把豪门杀光打净。最有意思的是,他连同级官员都不放过,他当太守,把凌辱都尉,他当了都尉,又欺负太守。

满清十大酷刑都是什么?

<剥 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腰 斩>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不会一下子就,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车 裂>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汉高祖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

<凌 迟>

最早是把人杀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断气。而据说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判他凌迟处,行刑前以鱼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缢 首>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 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 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烹 煮>

即「请君入瓮」那是唐朝时代,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朝中有位酷吏叫来俊臣,崇尚严刑峻法,对不肯招供的往往以酷刑对待。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话,往往就被烧在瓮里...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不肯招供要怎么办?后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句:「则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

<宫 刑>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才会写出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于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贵族冲抵刑.相对的女性为"幽闭"

<刖 刑>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

以后者比较可信。 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 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插 针>

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

<活 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 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

<鸩 毒>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鸠」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鸠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赐情况

<棍 刑>

即木桩刑.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锯 割>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

的。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里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

<断 椎>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打断脊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在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现在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哪?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灌 铅>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

锡的熔点是摄氏二三二度,铅的熔点是摄氏三二七点四度,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命。

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刘去杖责荣爱,逼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

<梳 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剥光衣服,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